貨車“跨欄”砸中兩車搜尋行銷 成渝高速堵車3小時 追蹤
  2013年11月21日,成渝高速龍泉段發生一起車禍,一輛大貨車從對向衝破高速公路中央隔離欄,撞上一輛豐田越野車和一輛紅色日產轎車,導致豐田越野車內的彭中廳與妻子曾林菊當場死亡,並造成日產轎車駕乘人員1竹北售屋死4傷(成都商報曾報道)。
  今日,關於這起車禍的民事訴訟將在資陽開庭,除了大貨車車主、肇事司機被死者彭中廳和曾林菊的家屬們告上法庭外,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渝高速公司”)也被列為被告。原告認為,事故地段存在安全隱患,而成渝高速公司因怠於排除安房屋貸款全隱患,導致了肇事貨車衝過中心護欄與對向車道車輛發生碰撞。
  交警認定:肇事貨固態硬碟車司機擔全責
  如果沒有遭遇去年11月21日的那場意外,彭中廳將在一周後迎來47歲生日。彭中廳的妹妹彭女士說,三哥彭中廳好不容易這兩年事業上有所起色,卻沒想到英年早逝。說到三哥,彭女士數度哽咽。彭中廳的兒子20多歲,悲劇發生當天,彭中廳和曾林菊本是從稻城趕回資陽,商量兒子結婚的事情。彭女士說,三哥與三嫂去世後,包括她在內的親屬參與處理了車禍的港式飲茶善後事宜。
  2013年12月1日,事故發生10天后,省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成渝高速一大隊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昨日,成都商報記者通過死者家屬見到了這份認定書的複製件,裡面寫到:大貨車駕駛員魏某隻有C1駕照,卻在事故發生時駕駛了需要B照的重型自卸貨車,存在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遇雨天路滑、下坡彎道,又未能控制好車輛。同時,肇事重型自卸貨車還存在剎車、輪胎方面的問題。事故認定,魏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家屬狀告:高速公司怠於排除安全隱患
  死者親屬隨後提請了民事訴訟。被告方除了貨車車主成都鑫速安運業有限公司和駕駛員魏某,還包括成渝高速公司。原告代理人徐發芳律師在訴狀中提出,歸成渝高速公司所有的事故地段廈蓉高速公路2178公里+600米路段(龍泉段)“存在安全隱患”。
  原告方主張:“依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中央分隔帶內的護欄,目的是防止失控車輛穿越中央分隔帶闖入對向車道,並保護中央分隔帶內的構造物”,而“成渝高速公司因怠於排除安全隱患,導致第一被告駕駛的重型自卸貨車撞向中心護欄”,與對向車道內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碰撞,從而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
  原告方在訴狀中表示:“負責此路段的四川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支隊成渝高速公路一大隊的辦案警察介紹,該路段因坡陡、彎道急、事故頻發,系魔鬼路段,每年均有多起交通事故發生。且均系重、特大案件,非死即重傷。每次事故發生後,成渝高速公司只採取最簡單的隔離方式。而對於這種交通量較大,事故頻發率較高,極度危險的地段應該採取鋼筋混凝土牆式護欄(即剛性護欄)防止車輛越過道路中心隔離闖入對向車道。”
  高速公司:車輛事故“與我們無關”
  “根據工程技術規範,中央活動柵欄是沒有防險和防撞的要求的。”昨日,成渝高速公司營運安全部吳經理表示,這本來就是一個因為其他車輛的違法行為引發的交通事故,“跟我們沒有什麼關係”。
  “既然提出法律訴訟,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到時候是怎麼樣的情況,我們根據法院宣判結果再來說。”成渝高速公司宣傳中心工作人員表示。
  成都商報記者 李惠 桑田  (原標題:車禍奪命 死者家屬狀告高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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